剑来(1-7册)出版精校版_第41章 《山水有相逢》:我是一名剑客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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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1章 《山水有相逢》:我是一名剑客 (第14/14页)

人,是陈平安自己的事情。别人是否知恩图报,则是别人的事情。
  只是再次重逢,比想象中要快很多,陈平安心情复杂。
  稚圭也看到了陈平安,她一边用手背擦拭额头的汗水,一边打量他。草鞋还是草鞋,只是发髻别上了簪子。个子似乎也高了些许,而且不再一个人孤零零走来走去,身边多了两个小拖油瓶。
  陈平安刚要打招呼,就发现青衣小童使劲攥住他的胳膊,不让他再往前走。不光是他,粉裙女童也躲在了他身后,死死抓紧他的袖子。两个小家伙一起牙齿打战,大气不敢喘。就像是胆小的凡夫俗子,生平最怕鬼,然后当真白日见鬼了。
  青衣小童心中悔恨,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:让你乌鸦嘴!
  粉裙女童在陈平安背后小声呜咽道:“老爷,我害怕,比怕死还怕。”
  陈平安叹了口气:“那你们去小镇别处逛逛,比如我们在骑龙巷那边的铺子,你们帮忙看着点生意,回头我去找你们。”
  两个小家伙如获大赦,飞奔逃离。
  陈平安独自走向泥瓶巷,像那么多年来一模一样的光景。他帮稚圭提起水桶,一起走入巷子。
  稚圭问道:“那两个家伙,是你新收的书童丫鬟?”
  陈平安笑道:“你看我像是做老爷的人吗?他们喊着玩的。”
  稚圭哦了一声。
  经过曹家祖宅的时候,院门大开。曹曦蹲在门口嗑瓜子,曹峻蹲在墙头,还是嗑瓜子。显而易见,两人一起看热闹来了。
  曹曦笑呵呵道:“小姑奶奶,这位是你的小情郎啊?一大早上就卿卿我我,让我和曹峻两个大老爷们好生羡慕。”
  喜欢眯眼看人的曹峻笑容依旧,腰间悬佩那双长短剑,点头道:“羡慕,羡慕。”
  稚圭冷哼道:“上梁不正下梁歪!难怪祖宅都会塌了。”
  堂堂南婆娑洲的陆地剑仙,一座镇海楼的半个主人,曹曦竟是半点不恼,反而笑意更浓:“小姑奶奶教训得对,就是不知道为何这么多年下来,咱们老曹家的香火小人一个都没有。照理说我在南婆娑洲混得风生水起,这边怎么都是门楣光耀、夜间生辉的景象,咋就家道中落到这般田地了?”
  稚圭脚步不停,转头望向曹曦,笑容天真无邪:“天作孽犹可恕,自作孽不可活呗,难不成还有人吃了你们家的香火小人啊?再说了,小镇术法禁绝,想要靠着家族祖荫温养出一个香火小人比登天还难,说不定你们曹家从来就没有过香火小人呢。对吧?”
  曹曦哈哈大笑:“有道理有道理。小姑奶奶慢点走,巷子破旧,小心别崴脚。”
  稚圭背对着那个老王八蛋,脸色阴沉。
  从头到尾,陈平安一言不发。
  曹峻笑问道:“老曹,咋回事?在南婆娑洲那边,以你的成就,香火小人的数量都能在门楣、匾额上扎堆打仗了吧?”
  曹曦不以为意道:“骊珠洞天很难出香火小人是一回事,她没说谎。不过以我和谢实的成就,还是应该剩下一两个的。比如桃叶巷谢家,就是靠一对香火小人维持家风数百年,勉强保住了香火子嗣,要不然,早就跟咱们家这栋破房子一样,人都死绝了。”
  曹峻啧啧道:“给那少女折腾没啦?那你还这么和和气气,该不会是想睡她吧?”
  一只火红狐狸从屋顶蹦跳到曹峻脑袋上,嬉笑道:“睡她?老曹哪有这胆子。那少女如今是万众瞩目的存在,老曹再高出一个境界都不敢对她毛手毛脚,最多就是嘴花花几下,银样镴枪头,中看不中用。”
  曹曦转过头,笑道:“滚远点,一身狐臊味,妨碍我尽情呼吸故乡的气息。”
  站在曹峻头顶的狐狸伸出一只爪子,指向自己脚底,还不忘使劲跺跺脚:“来来来,有本事祭出手腕上那把本命剑往我这里砍。曹曦,你不砍就是我孙子。你只管往死里砍,我要是躲一下,我就是你孙女!”
  曹峻晃了晃脑袋,没将那只狐狸甩出去,无奈道:“你们俩怄气归怄气,能不能别连累我?说句公道话啊,老曹不过是娶了第三十八房美妾而已,如果实在忍不了这口恶气,就干脆剥了她的皮囊来当你的新衣裳啊,这种事情你又没少做,多熟门熟路,为啥偏偏要拿我撒气?”
  火红狐狸嗤笑道:“老王八蛋就喜欢腚大臀圆的,这么多年就没半点长进,真是令人作呕。”
  曹曦重新坐在大门门槛上,嗑着瓜子:“千金难买我喜欢。哦,对了,骚婆娘,过年请你吃瓜子啊。”
  砰一声。火红狐狸在曹峻头顶粉碎开来,然后在屋顶上现出原形,只是瞬间它就又再次爆炸开来,如此反复,从曹家老宅的屋脊到隔壁家一路延伸出去,一直到离开泥瓶巷,火红狐狸才没遭殃,一双眼眸神采暗淡,咬牙切齿地盘腿坐在一处翘檐上,开始呼吸吐纳。
  曹曦已经没了瓜子,拍拍手站起身,走回院子,对曹峻吩咐道:“近期别毛毛躁躁的了,大骊王朝如今已是一块必争之地,没你想的那么简单。”
  曹峻懒洋洋道:“知道了。”
  “知道了?”曹曦一番咬文嚼字,最后冷笑道,“这三个字,岂是你有资格说出口的。”
  曹峻玩世不恭道:“晓得啦。”
  曹曦大步走入屋子,恨恨道:“九境的废物!”
  曹峻神色自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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