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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穿之男主他不好攻_21 (第6/16页)
是对我不放心”程锦风呢喃出声,神色怆然。“你一定想不到,我身为程氏集团的嫡子,从小的梦想是像爱情剧女主一样,全心去爱一个人,照顾他,为他洗手作羹汤,父亲也是因此而放弃了我,说我不配做程氏子弟”程锦风带了丝自嘲:“我母亲就是这样一个人,放弃了自己的事业,只全心爱着自己的丈夫,虽然最后还是被爱情背叛了”“即使是这样,我还是受母亲影响深重,还是期待有那样一个人”程锦风说到这,脸庞忽然发红,偷偷又看了梁煜一眼。“你会不会觉得,我太没志气?男人都志在四方,我却困于儿女情长。”他问着梁煜时,那双干净的双眸,水波激潮,仿佛含情。梁煜心中一动。“每个人生活方式不同,这只能说明你是个太重情的人。”梁煜看着他紧张的神情,心想这确实是个不太一样的男主。他拍拍他肩膀,笑道:“这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找到一个你这样的伴侣,一个在前线,一个在后方,你的问题最大关键是,要找一个三观相近想法一致的,对方能支持与理解你”程锦风一不小心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想法。本来还担心他会看不起自己,没想到他这一番话让他心中动容。此刻心中压抑的情绪在沸腾翻滚,他紧盯着梁煜,很想告诉他,他就是那个让他愿意以爱他为终身事业的人想问他,你可以吗我可以吗心中万千的话,最终压抑着不敢说出口。粱煜喜欢的是女人,前世他是有女朋友的,而且在他死前他们已经订婚了,也许在他死后,他们都结婚生子了吧。“梁煜”程锦风心中苦水翻腾。他还是没有勇气,还是不敢表白,他怕说出来后,他们连朋友也没得做了。梁煜看出他神情纠结,但是还没办法去窥视到他的内心活动,只是在出电梯时,顺手搂住他的肩膀,哥俩好似的走了出去。程锦风正心中难受,被他这么搂住,心中一惊。这些对于普通的兄弟来说正常的行为,在有鬼的人心里,任何行为都能被解读出不一样的感受程锦风不想让他发现端倪,可是俊雅的脸庞还是微微泛红。“你可真容易脸红。”粱煜走出来时,一转头就见他耳根都红了,男主这性格内敛到这种程度了?“可能因为我这个人比较无趣,没什么朋友”程锦风听见他调侃,脸更红了几分,强作镇定的解释。他既不像二姐那样妩媚风情,也不像老大一样风流倜傥,他性格沉闷得很,以前在学校就是个书呆子,爱与他凑一起的人也不多。“怎么会?我倒觉得你挺好的。”梁煜安慰性的捏捏他肩膀,笑道:“谁都喜欢跟简单的人相处,你这样就挺好”不管何种风情的人,都有其自身魅力,都自有能发掘欣赏的人。“你实在不必妄自菲薄,何况就你优渥的出身家世,就已经让许多普通人望尘莫及了,所以别整天把自己想成小可怜顾怜自影。”“听你这么说,我应该反省一下,看来我太不知满足了。”程锦风先是一楞,又认真想了想。虽是自己与家人的关系有些僵硬,但他并不是世上最不幸的人。“这倒也不必,贪婪和懒惰是人类进步的一大助益,刨除就不是人了,我只是说你不能沉迷于这样的思维,久了人会抑郁的”说话间,两人去了附近的一间麦当劳店。“估计你我上班时间都快到了,只能将就下了。”看他满脸惊讶,梁煜笑眯眯去点单了,程锦风什么也没说,只是默默看着笑。也许现在两人这样的状态才是最好的。比起前世,他们已经亲近许多了。不管梁煜如何看法,程锦风私心里,将两人的见面,偷偷的都定义成了约会,这种散发性的幻想,让他感受到了幸福。“如果你是一本书的角色,你觉得你自己会是哪种人?”梁煜不慌不忙的吃着汉堡包,看着对面神色恍惚,脸上又笑得有些傻气的人,忽然笑问。“啊?”程锦风楞了下,听明白后又认真的想了想,“我这么平平无奇,大概会是个打酱油的炮灰吧?”“是吗,我倒觉得你像是个傻白甜的主角。”梁煜喝了口饮料,看他面前的薯条未动过,便伸手过去拿,一边笑道:“吃个快餐而已,有这么开心吗?”程锦风因为他的一句傻白甜,听得脑子有点蒙。他觉得自己不算傻吧?当然也不是什么聪明绝顶的人,白的话,皮肤勉强还算白,但是男人要这么白干什么?甜就更没有了听见他后一句话,忍不住向梁煜投去了一个幽怨的眼神。他自然是不懂的。跟喜欢的人一起,就算是路边摊也会吃得很开心的。可这些,他自然不能说。所以他只是勉强笑笑。大概世上所有的误会,皆是从缺乏沟通引起的,粱煜虽观人无数,这时也无法窥破他的内心,看他神情黯然,只能揣测他大概在想前世的事。倒是不禁有了点好奇。在遭遇那样凄惨的前世后,重生的男主,他想怎么做呢。大部分人重生,要么是修正前世所犯的错,要么就是弥补前世的遗憾,他大约是想修正与女主的关系?前世的程锦风与梁思月离婚后,梁思月很快就后悔,她想要复婚,但是程锦风不同意,梁思月为了逼迫他回心转意,于是绑架了判给程锦风的女儿。程锦风拒绝她的威胁,梁思月在愤怒之下失手捂死了一岁不到的女儿,此事让梁思月大受刺激精神崩溃,彻底发疯。程锦风在后悔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