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番外 爱蛊(II) (第2/4页)
连又疯又傻的小吉米也不愿意把弹弓借给我了。 十一岁,我减少了做这些事情的次数。我知道我是个女巫,我会去霍格沃茨过上最好的日子。有了盼头,我就没必要有什么力量了。 夏天,邓布利多果然来了。 后来我每每想起与邓布利多第一次相见,都觉得滑稽。不知是因为他把所有看人的功力都用在了格林德沃和伏地魔身上,还是因为我的演技已经精湛到能骗过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,总之在多年以后我坐在审判室中央被铁链牢牢绑住的时候,我看到了邓布利多的惊诧。 离开孤儿院之前,我杀了院长的猫。那是一只灰白相间的大母猫,在孤儿院刻意的缤纷多彩里是个不起眼的角落。它总是温顺地卧在院长的怀里,越温顺我就越想杀它。我把制服剪开,搓成绳子,把大灰猫抱到孤儿院背后的小山上,用绳子把它勒死了。我常常去院长办公室,所以大灰猫跟我很熟,不会反抗我。 制服裙子是灰色的,大灰猫也是灰色的。绳子缠在它的脖子上,很是和谐。我把大灰猫的尸体埋在小山上,和那只被我开膛破肚的麻雀一起。一年之后,它会和麻雀一样化成一堆白骨。 我知道我还得回来,不过到了那个时候,他们不会跟我追究的。他们不敢。 我被分进了赫奇帕奇。赫奇帕奇的人们看见了我的笑容,都为欢迎我而鼓掌。他们都不知道,我其实是在冷笑。我不善良、不勤劳,更没有朋友,但我也没有勇气、没有聪明的大脑和无尽的野心,我进赫奇帕奇,纯粹是因为我无法被归类。 我带上我善良温柔的面具,在面具下继续做着我喜欢的事情。我切开它们的腹腔,掏出它们的内脏,用它们的鲜血淋透我的双手,再把它们扔了。它们很脏,我却喜欢血的味道。 十二岁的时候,我厌倦了。我应该追寻更上一层的东西来填补自己的内心。 然后我遇到了他。 菲利克斯普威特,或者说,罗齐尔。 那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劫数。魔药课上他就在我对面,他偷偷看着我,我也偷偷看着他,近乎贪婪地看着他。 他生在那种乌烟瘴气的家庭,眼神却是那样的纯净。他的一切都和我相反,却又那么吸引人。如果说我的眼睛真是雾霭笼罩的夜幕的话,那他的眼睛就是笼罩我的雾霭。 他太干净了,干净得让我嫉妒。童年不幸又怎样呢?他生在优裕的纯血家庭,从小锦衣玉食地长大,舅舅死了还有表哥表姐,还有一个布莱克家族的堂姑妈。他的养父母更是出身优越,而且对他极好。 我想毁了他。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血的味道。 后来我被问起父母的去向,在那个时候,我忽然明白我想要什么了。我的父母没能战胜伏地魔和食死徒,那就由我来战胜——尽管他们都死了,我要用他们的武器来毁掉那些早就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。 毁掉。毁掉。都毁掉。 我撬开□□区门锁的时候,菲利克斯那张我想毁掉的脸忽然浮现在我面前。我突然不想毁他了。我想毁的是我自己。我已经毁了我自己。 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,但我不会去向菲利克斯奢求什么。他干净得像张白纸,我怎么好去揉皱他。 回到孤儿院的时候,我已经学会了抹去自己的踪丝,把小吉米的腿打折了。院长开始频繁地叫我去办公室挨批评。 十三岁,我发现我的瞳色正在发紫。我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种颜色。那堆神经正在发生变化,我知道。 由于天赋异禀,我和菲利克斯被调去和四年级的学生一起上神奇动物保护学课。我很高兴。 十四岁,我提早完成了神奇动物保护学的owls考试。那个夏天,另一个人出现了。 梅拉克琼斯撞见我杀了一只猫头鹰邮局的猫头鹰,吓得直哆嗦,却谁也没告诉。他大我两岁,我却觉得他小我二十岁还不止。他太蠢了,不是褒义的可以看出可爱的那种蠢,而是真的蠢,令人怜悯的愚蠢。 在他约我去霍格莫德的时候,我发自内心地可怜他。我看着琼斯,琼斯也看着我。他含情脉脉,我却想笑。 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。”琼斯如是说。 他以为我和他想的一样,但其实我想的是怎样毁了他。我很快就知道了。 我开始给琼斯下迷情剂,每日一滴。我能感受到他看我的眼神正在慢慢转变,从感兴趣再到疯狂的迷恋。他估计还以为他是动了真心,一想到这里我就更想笑了。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做?我只是觉得我毫无目标的人生在未来可能需要一个助力罢了。最主要的原因还是,原来毁